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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关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查重的通知
2022-04-13 16:16     (点击: )

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把毕业关,健全人才培养质量过程监管制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中原工学院学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工教〔2016〕10号)》文件精神,自本届毕业生起,中原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专升本、高起本)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须全员查重,毕业论文查重具体要求如下:

1、本科毕业生参加毕业答辩前,须在知名网站(知网、维普、Gocheck)对毕业论文复制比进行全面检测,复制比不超过30%的学生方可参加毕业答辩,答辩合格后,并符合其他毕业条件者,方可授予学历证书。

2、检测报告复制比超过30%的学生与未提供检测报告的学生将取消其参加答辩资格,按当年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合格处理,不能进入毕业答辩程序,需按照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延长学习年限,经申请批准后,随下一年级学生重新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如复制比仍不合格,则无法毕业。

3、学院将对当届毕业生论文进行查重抽检,未通过者,不能获得学历证书。对已经获得学历证书的学生,学校在之后的论文抽查检测中发现存在作假行为的,将注销其学历证书。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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