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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领 导

院长:李庆,负责学院全面工作,分管党建、人事、财务、外联、综合治理

个人信息:男,汉族,1970年10月生于河南杞县。本科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毕业于郑州大学。中共党员,法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律师。2006年6月起担任信息商务学院政法系主任兼书记,2009年12月起担任人文社科学院副院长,2017年4月起担任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书记,2021年8月起担任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主要研究领域:行政法学,教育法学,法律文书学。

社会或行业主要兼职:河南省高校教指委(法学与政治学类)委员,河南省法学会党内法规研究会常务理事、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地方立法研究会常务理事、监察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共河南省委法律咨询专家成员,河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郑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郑州市律师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河南省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评标专家库成员,《郑州法学》副主编等。

主要成果或业绩:

近年来,在《法学杂志》《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等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近20篇;主持或参加完成国家司法部、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省部级和地厅级科研项目20余项;出版《依法行政的理论与实践》《公安行政法概论》专著2部,主编《公安行政法原理与实务》《实用传媒法概论》《经济法》等教材5部。

为省、市两级党委政府的党内法规、地方立法制定修订工作提供决策咨询,积极服务地方法治建设。受省委办公厅委托,参与审核修改《省辖市委、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向省委请示、报告、报备事项清单》《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草案)》、《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草案)》《河南省实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实施办法(草案)》等党内法规和地方法规草案。省人社厅委托,参与审核修改《河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受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委托,参与《郑州市依法行政监督实施办法》《郑州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草案)》等立法专家论证及修订工作。受郑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托,参与郑州市行政复议案件的咨询论证和行政复议精品案件的的专家评审工作。

主要荣誉称号:郑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河南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高校社科管理先进工作者,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河南省法学会"法学研究创优年先进个人",等等。

                           

 

副院长:扈立新,主管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和非学历培训,分管招生、培训、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日常管理、工会工作等。

个人信息:男,汉族,中共党员,1968年12月出生于河南省武陟县,本科毕业于郑州纺织工学院(现中原工学院)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于郑州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10年7月起担任学校图书馆副书记,2017年4月起担任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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