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号上午,《河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在省人社厅D515会议室召开。来自省政府研究室,省司法厅立法处,省人社厅政策法规处、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省社科院和中原工学院等单位的有关实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法学、法律专家参加此次会议。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甄出席会议并讲话。
我院院长李庆教授应邀参加会议,并围绕我省出台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条例草案的合法性与合规性等谈了思考及认识,尤其针对草案稿在专业术语运用、语言文字、逻辑表述等方面提出的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获得与会领导和同仁的肯定。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近几年来,在《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规范下,广东、江西、北京、湖北等省份陆续出台了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立法成效明显。为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科学化和法治化,借鉴兄弟省份的经验做法,及时出台我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对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更好服务于就业创业和高质量发展,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建设法治河南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