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  成人教育  自学考试  培训工作  招生工作  党建工作  等级考试  在线学习  留言板  下载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成人教育>>通知公告>>正文
中原工学院关于2020年河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的通知
2020-08-25 06:15     (点击: )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整顿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1991〕11号)要求,现将2020年河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以下简称“2020年河南省成人学士学位外语统考”)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0年11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

二、考试语种

考生可报考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所有语种均不考听力。外语类专业考生应试语种为其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

三、报名对象

成人高等教育、网络远程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读本科生(以下统称“成人本科生”),拟申请学士学位者,均须参加本考试。

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符合中原工学院制定的成人学位授予条件(详见附件1-3)。考虑到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已在2019年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者及2020年成人本科毕业生,均可报考,并可以在2020年下半年向我校申请学士学位。

四、报名程序及相关要求

2020年河南省成人学士学位外语统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考生于2020年9月1日—9月15日间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xsxw.ks365.org/stu),注册个人信息、填写提交报考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及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电子照片标准见报名系统提示)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要妥善保存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报名信息或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网上缴费。考生基本操作流程图见附件3。

我校将在考生照片上传48小时内,在联考平台上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同时对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按规定标准进行审核。

(二)相关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逾期不予办理。

2.所有考生应在规定报名点报名参加考试,否则考试成绩无效。

3.参加2020年河南省成人学士学位外语统考的所有考生(包括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使用的有效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应提前检查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是否丢失、消磁,并确保在有效期限内。如丢失、消磁要尽快补办,以免影响报名和考试。

4.考生自2020年11月1日起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五、考试收费

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确定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进行外国语水平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函》(豫发改收费函〔2004〕577号)的规定,2020年河南省成人学士学位外语统考报名考试费标准为每人70元,由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收取,用于考务工作。

六、考试大纲

今年我省采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大纲(非英语专业)》(2016年12月第二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日语水平考试大纲(非日语专业)》(2013年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俄语水平考试大纲(非俄语专业)》(2013年版)作为考试大纲。

七、成绩公布

考生在11月底可通过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网站(http://xwb.haedu.gov.cn/)查询成绩。考试合格名单在12月上旬在我院网站对外公布。

八、考风考纪

曾在本类考试中违纪并被做出停考处理者在停考期间不得报考。对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原则,注重证据,履行程序,严肃处理。

考生在考试中舞弊,本次考试成绩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3年的处理:

1.组织团伙作弊的;

2.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3.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4.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九、其它事宜

1.成人本科生自取得学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自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始)即可报考。考试合格成绩自下发之日起四年内有效,一次有效的成人学位外语统考合格成绩只能用于向考生所在学位授予单位申请获得一个成人学士学位。

2.报名咨询服务电话:13503831271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2020年8月25日

附件【附件1:关于印发中原工学院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中工教〔2014〕15号).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关于印发中原工学院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工教〔2014〕16号).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关于印发中原工学院学士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中工教〔2016〕10号) (1).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4:考生基本操作流程图.docx已下载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14 - 2018  中原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 中原工学院63号信箱  联系电话:0371-67698055  邮编:450007